榆林市2016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共分3个施工合同段1个监理合同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于2016年05月18日完成了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排名 | 预期中标价(元) |
L1 | 榆林路桥建筑工程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99051748 |
神木县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99052988 | |
榆林市天元路业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99053900 | |
L2 | 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2434559 |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绥德公路管理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42429405 | |
榆林市凤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42439713 | |
L3 | 榆林市兴达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4481419 |
延安新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44485676 | |
榆林市广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44464791 | |
J | 榆林四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780000 |
榆林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4784000 | |
延安虹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4783000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公路局或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监督部门: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12-36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