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大队清涧中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对G242和G340清涧所辖范围内的加水点进行规范和治理,本次治理,首先采用对各加水点的负责人采用宣传路政的法律法规以及冬季加水、带水、带泥上路结冰之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以及加水点负责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其次对各加水点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通过本次人性化的宣传和治理,各加水点都能够自觉接受交通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部能够自觉按期完成了整改,同时保证今后随时清理污泥,绝不污染路面,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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