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10月20日榆林公路管理局审计科科长白咏梅一行根据市局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对定边公路段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31日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0月25日审计组完成了对我段三年四个月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会上,段长吴舜做了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审计组各成员将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白科长就各项目工程中涉及个人承揽和个人所得税在处理业务时提出指导性、合理性的建议。要求我段今后要加强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日常审核原始单据仔细、认真、严谨,保证日常的每项经济业务的合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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