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榆阳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210国道K303+150米时,发现公路上行侧控制区内被挖开长7米,深度、宽度均为1米的大坑,距公路外缘最近距离为3米,与公路呈平行走向。执法人员立即停车对现场进行勘验,拍照取证,并走访周围群众,经调查后得知,是榆能榆神热电有限公司未经公路部门审批擅自在公路控制区内埋设生活用水管道。执法人员随后找到当事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向其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耐心的向其讲解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相关条款以及违反该条款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否则将按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最后,在路政人员的宣传教育下,当事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装载机,将公路控制区恢复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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