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段城关道班工作人员在上路作业时,看到道路旁有一只全身呈灰褐色,尖嘴圆眼,头面部较大的动物,大家小心翼翼上前仔细查看,发现是受了伤无法飞行的猫头鹰。大家一起将其妥善安置在纸箱中,班长苗保明立即向森林派出所报案说明情况,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其带回救助。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森林民警对我段工作人员救助野生动物的善举表示感谢与称赞,并呼吁大家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上一条: 横山公路段筑牢节前安全廉政线
下一条: 榆林市公路局系统工会组织开展《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专题学习交流活动
榆林市公路局考核...
清涧公路段党支部...